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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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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房屋租赁合同\n\n甲方(出租方):\n法定代表人:\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地址:\n联系电话:\n\n乙方(承租方):\n法定代表人:\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地址:\n联系电话:\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n\n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n1.1 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或实测面积为准)。\n1.2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其他权属证明】,证号为:。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出租权利。\n1.3 房屋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如:办公、教学辅助用房、仓储等,不得用于损害学校利益或从事违法经营活动)。\n1.4 房屋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房屋交割清单》中具体列明。\n\n第二条 租赁期限\n2.1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n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n\n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n3.1 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n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每期租金为人民币元,应于每期开始前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n开户行:\n户名:\n账号:\n3.3 租金前年不变,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n3.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n\n第四条 押金及其他费用\n4.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押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日内无息退还押金。\n4.2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等因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费由方承担(根据税法规定,出租方为纳税义务人的,应依法承担)。\n\n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与返还\n5.1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双方签署《房屋交割清单》。\n5.2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日内返还房屋,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正常损耗除外)。乙方添置的未经甲方同意的设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添置的固定设施,归甲方所有。\n\n第六条 房屋维修与改造\n6.1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及固有设施的自然损坏维修,乙方负责日常使用中的维护保养。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n6.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需进行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保等规定,费用由乙方承担。\n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装修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予配合。\n\n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n7.1 甲方权利与义务:\n(1)保证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有权依法出租;\n(2)按约定交付房屋并保证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条件;\n(3)按约定收取租金及押金;\n(4)监督检查乙方合法使用房屋;\n(5)房屋转让时,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n\n7.2 乙方权利与义务:\n(1)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或损害学校声誉的活动;\n(2)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n(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n(4)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n(5)妥善使用房屋及设施,配合甲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n(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按约定返还房屋。\n\n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n8.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n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押金、已付租金不予返还,造成损失的乙方另需赔偿:\n(1)乙方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n(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让房屋的;\n(3)乙方拖欠租金超过约定支付期限日的;\n(4)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n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n(1)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n(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n(3)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房屋被依法查封、征收等无法正常使用的。\n8.4 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押金如数退还。\n\n第九条 违约责任\n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__元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差额赔偿。\n9.2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改变用途或提前退租的,押金不予退还,并按三个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n9.3 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还押金、剩余租金,并按三个月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除外)。\n\n第十条 安全和责任\n10.1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等安全工作。\n10.2 乙方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因房屋主体结构或基础设施存在瑕疵导致事故的除外。\n10.3 乙方应自行投保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等,并承担自行投保的费用在本条末尾补充说明:甲方需要乙方向学校提供办学许可证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文件等资质材料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本。\n\n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n11.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疫 情、政府行为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遭受损失的,任何一方愿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损害,且应在事由注销或消除后内提供有效信息。采用上述哪种形式以免于将来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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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2 02:40:15